发布日期: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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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推动我校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不断总结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培育教育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并制定了《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理》(以下简称《办法》)。请按照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水平质量。
请各申报单位务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学科研部2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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