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华诞。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砥砺前行,不断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进一步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特别是教育工作者、青年学生的爱党爱国情怀以及为实现中国梦展现的奋斗精神,按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统一要求,我校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党恩”优秀文学作品征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
由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和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成“颂党恩”优秀文学作品征稿委员会,负责作品征稿工作和优秀作品认定工作。
我校承办部门:宣传与信息化中心
由宣传与信息化中心负责我校征稿工作,择优在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号、学校报社新媒体平台等刊登,并统一报送省征稿委员会。
二、征稿时间
2020年10月25日~11月15日
三、征稿对象
全体师生。
四、征稿要求
1.征稿作品体裁:小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
2.应征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创作的,未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独创性和著作权。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每人提交作品1篇,每篇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2000字,诗歌不超过20行。
4.作品征稿由我校统一组织,经过审核后,以作者个人名义申报。
5.参与征稿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颂党恩”优秀文学作品征稿申报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表电子版可以从河工大家庭QQ群中下载)
6.所征作品,请统一发至宣传与信息化中心邮箱 (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材料)。
五、认定办法
1.将参与人员划分为:教师组和学生组。
2.认定分两个层次:初评和终评。
3.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等次,各占申报总人数的5%、8%、12%、15%,认定工作将在2020 年11月下旬之前完成。
六、认定结果
1.认定结果在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官方网站公布。部分优秀作品将以增刊形式在河北省文联主管的期刊上刊登,并由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联合颁发证书。
2.在优秀作者中,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将选出10%, 成为“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签约作家”。
3.在优秀组织单位基础上,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将从中选出若干单位,建立“河北省青少年作家培养基地。”
4.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作者可获得向河北省传统文化教育学会、河北省文联系统期刊联盟推荐青少年作家的资格,所推荐人员经审批合格后,将颁发《河北省青少年作家证》。
七、其他事项
征稿联系人:游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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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